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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一届上海市人民政府一号令《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作为市政府实事项目,今年上海将改造220个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,新建40公里盲道、1000个坡道;全市现有2.5万余处无障碍设施改造点,将分4年左右的时间实施改造。在上海,无障碍设施的受惠人群至少在300万人以上。
根据《办法》规定,本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公共建筑,城市道路,住宅,居住区等建设工程,应配套建设保障残疾人、老年人等群体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的服务设施,如盲道、坡道、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、适合乘轮椅者使用的电梯等,并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交付使用。对已建成但无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,或者无障碍设施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建设项目,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者应根据政府部门的计划予以改造。对不按照规定实施改造,以及损坏、擅自占用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等行为,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管理监察机构予以行政处罚。
据市建委介绍,市区两级信访部门、轨道交通1号线等公共交通设施、主要道口人行天桥、高层住宅出入口、公厕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,都是无障碍设施改造和建设的重要地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