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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前后,各大宾馆饭店迎来了一年中生意的旺季,然而随着聚餐的扎堆,有关投诉也相对增多。记者昨天从新浦工商部门获悉,在最近一段时间的餐饮投诉中,涉及就餐场所人身安全的问题成为热点。

投诉

餐馆地滑,顾客频摔伤

新浦区消费者赵先生就在春节期间全家聚餐时将右胳膊摔骨折了。

春节前,赵先生在陇海西路一家饭店预订了年夜饭,可在就餐当天,因为室外天气寒冷,室内水蒸气较大,导致地面湿滑,再加上喝了点酒,赵先生起身上厕所时,一个踉跄居然将右胳膊摔成了骨折。

大过年的,在吃年夜饭时摔伤了,更可气的是,商家居然还以“是顾客自己走路不小心造成的,与饭店无关”,拒绝给个“说法”。

与赵先生遭遇相似的还有陆女士,她是在饭店参加朋友元宵节聚会时摔伤的。陆女士告诉记者,当时因为那家酒店的楼梯太滑(地面的油污比较大造成的),在下楼的时候,自己就不小心摔倒了,后经医院检查,腰部第三根肋骨骨折。

本是喜庆的节日,却遇到这样的倒霉事,气愤的消费者当然是到当地消协投诉。

说法

经营场所应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

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,新浦区消协的工作人员都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,确认情况的确与消费者反映一致:两人都是由于餐饮场所的地面湿滑,最终导致摔倒的。

对此,消协工作人员指出,按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七条规定: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,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,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而饭店在提供服务时未能尽其义务确保消费者安全,对消费者而言丧失了消费安全保障,显然违反了消法的相关规定,理应进行相应赔偿。

最终,赵先生和陆女士分别获得商家2000元和1500元的赔偿。

提醒

商家一定要尽到提醒的义务

对于在经营场所,消费者频频遭遇人身安全意外之事,新浦工商部门建议广大经营者,就如浴室、商场以及餐饮服务企业等经营者,最好对消费安全给予相关提示。如在店堂、过道、洗手间等易出现问题的场所悬挂瓷砖防滑提醒标语,并提高服务员对此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,尽量做到事前提醒、事中尽力、事后配合,树立诚信待客的良好形象。

而作为消费者,自身也要注意安全,特别是带孩子去洗浴、购物或就餐的消费者,更应尽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。此外,在接受服务时,还应注意索要消费票据,以便出现问题及时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关赔偿责任,如遭到拒绝,还可向当地消协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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